第一條 搬運水泥要從上至下,成梯形搬取,不可上下直取,搬運人員須使用防塵巾和戴口罩,攪拌時應按工作需要穿戴防護鏡、手套、口罩、膠鞋等防護用品。
第二條 臨時堆放備用水泥,不得堆疊過高,如需堆放在平臺上應不超過平臺的允許承載能力。
第三條 手推車子向料斗倒料,應有擋車措施,不得用力過猛和撒把。禁止車子堆料過多和推到挑沿、陽臺上直接倒料。
第四條 用龍門架、井架運輸時,小車把不得伸出籠外,車輪前后要擋牢,穩(wěn)起穩(wěn)落。
第五條 澆灌框架、梁、柱混凝土,應設置操作平臺,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,澆灌深基礎時,應檢查邊坡土質安全,如有異常,應報告施工負責人及時處理、加固。
第六條 使用混凝土振動器時,應穿絕緣鞋,戴絕緣手套,并遵守振動器使用的相關規(guī)定。電纜不得在鋼筋上亂拖,電源開關箱及電源線的裝拆及電氣故障的排除應由電工進行。
第七條 泵送混凝土應遵守相關規(guī)定,管道的架子必須牢固,泵送管要自成體系,不得與腳手架等連接,作業(yè)人員不得用肩扛、手抱輸送管,應使用溜繩拖拽。輸送前必須試送,檢修必須卸壓。
第八條 澆水養(yǎng)護,不得倒退工作并注意梯口、預留洞口和建筑物邊沿,防止墜落事故。覆蓋養(yǎng)護時,應先將預留孔洞采取可靠措施封蓋,不得將覆蓋物(草袋、油氈等)遮蓋未作保護的預留孔洞口。
第九條 使用混凝土外加劑時,如遇有毒、有刺激性揮發(fā)性物質,要保持通風,操作人員應戴防毒防具。
第十條 預應力灌漿,應嚴格按照規(guī)定壓力進行,輸漿管應暢通,閥門接頭要嚴密、牢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