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備戰(zhàn)2010年春運,從1月4日開始,石家莊市運輸管理處將組織各縣(市、區(qū))運管站、運輸企業(yè)、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開展2010年度道路營運客車的審驗工作。審驗不合格不允許參加春運運輸工作,市民乘車時可查看車輛是否張貼審驗合格標志。
2010年1月4日至8日,車籍在石家莊市,從事道路旅客運輸(班車客運、旅游客運、農(nóng)村客運)且在交通(運輸)部典型客車等級目錄之內(nèi)的車輛均屬此次審驗范圍。市區(qū)車輛在河北省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、石家莊市汽車綜合性能檢測中心等五家檢測站進行檢測;各縣區(qū)業(yè)分別安排了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進行檢測。
車輛年審合格后,業(yè)戶需執(zhí)《道路運輸證》、《2010年度道路運輸車輛審驗表》、《河北省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核定表》、《2010年度道路運輸車輛審驗情況統(tǒng)計表》(附件3)、《汽車綜合性能檢測報告單》(原件和復(fù)印件)到運管機構(gòu)的車輛管理部門加蓋“道路運輸審驗章”,最后再到客運管理部門領(lǐng)取“2010年度審驗合格標志”。市運管處提請廣大乘客注意,屆時在選乘客運車輛時查看車輛是否張貼合格標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