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(jù)《河北省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實施方案》,自昨日起,我市試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。首檔電量為180度,將覆蓋80%的居民家庭。
河北省階梯電價分為三個檔次。第一檔:居民戶月用電量在180度及以內,維持現(xiàn)行電價水平,其中不滿1千伏用戶電價每度0.52元,1至10千伏用戶電價每度0.47元。第二檔:居民戶月用電量在181度至280度,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每度提高0.05元。第三檔:居民戶月用電量在281度及以上,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每度提高0.30元。未開征城市公用事業(yè)附加費的地區(qū),其電價在上述電價基礎上相應扣減城市公用事業(yè)附加費標準。
據(jù)介紹,居民階梯電價暫以年用電量為計費周期,即以年度各抄表周期累計滿12個月的用電量作為計算階梯電價分檔電量標準,電費采取按抄表周期預結算、年度清算方式。年度用電量未達到階梯電價分檔電量標準的跨年不結轉。因調價、新裝、銷戶等原因用電不足1年的,按照實際用電月數(shù)計算分檔電量。用電不足1個月的,按照1個月計算。